教育资助包括教育部门的资助和扶贫部门的雨露计划。其中,教育部门的资助分为学前教育阶段、义务教育阶段、普通高中阶段、职业教育、本科教育、研究生教育。
【教育部门资助】
享受对象(条件)为: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(含全部农村低保、五保家庭)子女。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,在同一学段可继续享受相关救助政策。
补贴标准(无特殊说明指2017年标准)是:学前教育阶段: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。
义务教育阶段:学费、课本费全免,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、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。
普通高中阶段:学费全免,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。
职业教育:学费全免,中职、高职分别按每生每年2000元和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;按照高职贫困家庭学生意愿,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,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。
本科教育:普通本科高校适当减免学费,按每生每年30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;按照学生意愿,帮助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,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。
研究生教育:按硕士平均每生每年6000元、博士平均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;按照学生意愿,帮助申请最高限额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,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。
办理程序:
1、申请。发放了《扶贫手册》的,凭《扶贫手册》向学校申请就学救助。未发放《扶贫手册》的,由村委会出具证明,乡镇根据全国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平台审核确认后,作为学校确定守住资格的依据。同一学段学校就读期间,只需提供一次证明。
2.名额分配。各级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理分配资助名额,重点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较集中的地区、学校倾斜,做到“应补尽补”,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。
3.资金发放。根据现行资助管理规定办理。
办理时限:全年。
【雨露计划】
享受对象(条件):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本地和异地中等、高等职业教育的且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学生。
补贴标准(无特殊说明指2017年标准):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0元。
特殊情形处理: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,在校三年学习期间,因动态管理已脱贫的家庭学生,可继续享受补助。
办理程序:1.网络申报。通过手机安装“雨露百事通”APP按提示填报。没有条件的,由扶贫干部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。
2.网上审核。由各级扶贫部门通过相关部门系统数据开展比对,对于不在档的,可采取人工辅助审核。
3.公示监督。开展村级公示,并拍摄照片上传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备查。
办理时限:春季学期:3月10日至5月10日申报,6月10日前完成审核,6月底前发放补助;秋季学期:9月20日至11月20日申报,12月10日前完成审核,12月底前发放补助。